法学与计算机科学的相似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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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一年的学习,我有很多学习感悟。虽然计算机和法学分属工科和社科,一边是当之无愧的工科第一热门专业,一边也是文科里应用性极强的热门专业,但在学习的过程中,还是能体会到两者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,本文将个人的一些体会总结出来。

  1. 🧩 第一性原理:两个学科都将复杂问题拆分成基本单元并进行模块组合。计算机工程中,复杂项目被分解成基本的编程模块,如调用不同的包、定义函数和类、使用基本语法和递归运算等。法学中,复杂的民商事合同纠纷被分解成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,再加入诉讼时效、抗辩等元素。刑法分析的构成要件思路亦是如此。
  2. 🧮 算法思维:计算机程序本质是input与output,中间过程需要算法解决。法学中的请求权基础同样遵循这一思路。为达成客户追求的诉讼结果(output),基于现有案件材料(input),通过”构建”法律关系,将法律适用规则引导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,比如为客户设计交易结构从而隐名持股、设计VIE架构上市融资、离婚利益分配方案等等,本质上也是一种”算法”。
  3. 🔗 映射关系:计算机程序核心是输入-输出的映射,通过算法实现。法律核心是规范-事实的映射,通过法律适用实现。法律人常说的”在事实和规范之间流连往返”,本质上也是一种映射。
  4. 🗣️ 语言本质:计算机使用编程语言,努力构造符合自然语言使用习惯的语法规则和结构。法学基于大量法律条文、判例、学说,构建了一套”话术体系”,即法教义学或法诠释学。其语言规则和结构同样严谨,遵循严格定义、概念区分、语境理解等原则。
  5. 🔄 持续学习:计算机被吐槽很多的一点在于知识更新迭代很快,新的技术不断涌现,年龄大了就跟不上了。法学知识体系虽然相对稳定,但也是一个不断更新的领域。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现象新问题,新的政策法规判例也在不断制定。不存在半套王泽鉴民法全集就能包打天下的情况。法律从业者仍然需要不断的学习才能跟得上时代发展。
  6. 🐛 写Bug与Debug:程序员工作常被调侃为”写bug与debug”,法学亦是如此。立法总会留下漏洞,需要通过法学研究、判例或新立法来填补和完善。这个过程本质上也是一种”写bug与debug”,不断进行版本更新。

🌟接近一年的跨学科学习使我能够跳出计算机体系,体会其他学科的魅力,同时也加深了对自身领域的理解,使我对”代码即法律”、”法律即算法”等观点有了更深的体会。